在人身損害賠償中,過失相抵原則是指當兩個或多個人在同一時間或場合內,互相造成人身損害時,各自的損害應按其過失程度相抵。在此基礎上,法院是否應依職權主動適用過失相抵原則,是一個備受爭議的問題。本文上海損害賠償律師將圍繞這一問題展開討論,并結合法律案例和法條分析。
一、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
1.法律規定
我國《侵權責任法》第十三條規定:“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的多人損害,應當按照各人的損害情況,分別賠償。責任人有過錯的,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”這一規定明確了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,也強調了責任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2.案例分析
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曾審理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。該案中,被告因違反交通規則,導致與原告發生碰撞,造成原告輕傷。然而,在同一時間內,原告也因走在非人行道上而存在過錯。在審理過程中,法院依照《侵權責任法》第十三條的規定,判決原告和被告的損失應該按照各自的過錯程度相抵。因此,原告只能獲得部分賠償款。
二、法院是否應依職權主動適用過失相抵原則
1.爭議的焦點
在實踐中,有一部分法官認為過失相抵原則是法院應當主動適用的法律原則。然而,另一部分法官認為,過失相抵原則是一種法律原則,而非法院應當主動適用的規定,因此需要當事人提出相抵請求方可適用。
2.法律分析
根據我國《民事訴訟法》第十五條的規定,法院應當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為處理案件的基礎,但是在適用法律時,應當依法適用,不得依據當事人的錯誤或者不完整的訴訟請求,誤判案件。因此,在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上,法院應當主動適用該原則,以確保案件的公正、公平處理。
此外,根據我國《侵權責任法》第二條的規定,本法所規定的是侵權行為引起的民事責任,是指在實施侵權行為時違反了法律規定,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。過失相抵原則作為侵權行為的一種特殊賠償原則,在侵權責任法中也有明確規定。因此,法院在適用過失相抵原則時,也是在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,而非僅僅是一種法律原則。
3.實踐意義
在實踐中,法院是否應當主動適用過失相抵原則,涉及到訴訟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問題。如果法院只是在當事人提出相抵請求時才適用該原則,會增加訴訟的時間成本,同時也可能導致對當事人權益的不公正處理。因此,法院應當依職權主動適用過失相抵原則,以確保案件的公正、公平處理。
三、上海市的具體實踐
在上海市,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是司法實踐中的一項重要內容。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《關于適用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,當事人對于過失相抵的請求,應當在起訴狀中明確提出,或者在答辯期間提交書面文件提出。同時,法院在審理案件時,也應當根據實際情況,適用過失相抵原則。
在實際操作中,上海市各級人民法院在適用過失相抵原則時,首先會對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進行認定,并對各自的損失情況進行綜合考慮,然后再按照過錯的程度相抵。如果雙方的過錯程度相等,則應當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。
四、結論
過失相抵原則是人身損害賠償中的一種特殊賠償原則,在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都有明確規定。法院在適用該原則時,應當依職權主動適用,以確保案件的公正、公平處理。在上海市,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也是司法實踐中的一項重要內容,同時也是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重要舉措。在實際操作中,法院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,并對各自的損失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理。
因此,對于當事人來說,了解和掌握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規則和方法,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。在面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時,當事人應當注意以下幾點:
1.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
當受到侵害時,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,并保存好相關證據,以確保自身權益的得到維護。在提起訴訟時,應當明確自己的過錯程度,并合理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。
2.了解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規則
當事人應當了解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規則,如何提出過失相抵的請求,如何計算雙方的過錯程度等,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維護。
3.積極參與訴訟
在訴訟過程中,當事人應當積極參與,并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和意見,以確保自己的聲音得到充分體現。
總而言之,上海損害賠償律師提醒大家,過失相抵原則作為人身損害賠償中的一種特殊賠償原則,在實踐中具有重要的意義。法院應當依職權主動適用該原則,以確保案件的公正、公平處理。對于當事人來說,了解和掌握過失相抵原則的適用規則和方法,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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